律师就华南虎照鉴定告国家林业局被驳回
2008-05-12 11:20:15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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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状告周正龙向社会公布虚假“华南虎”照片后,公益诉讼明星郝劲松又要求法院对国家林业局作出的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”作出审查。昨日,北京市高院驳回他的上诉。

    2007年11月13日,郝劲松向国家林业局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,要求他们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。11月26日,郝劲松收到国家林业局对其做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。

    12月10日,郝劲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国家林业局,要求法院对国家林业局针对郝劲松做出的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”做出审查。

    12月17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“郝劲松申请复议的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”为由裁定不予立案。

    12月24日,郝劲松正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。5月10日,郝劲松收到北京市高院寄来的二审裁定书,用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样的理由,维持一审裁定,不予立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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